甘肃多批次调味品总酸、菌落总数超标

  • 更新时间:2015-08-15 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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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食品代理网

  近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调味品抽检名单;其中,2批次由甘肃省天水昱之陈香熏醋厂生产的“昱之”陈香醋和陇西县福通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艳来红”一品香麸醋因总酸超标被通报。


  上述2批次不合格醋产品的总酸的实际检测值为:2.77g/100mL、3.01g/100mL。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酿造食醋》(GB 18187-2000)规定,酿造食醋总酸标注值≥ 3.50g/100mL。


  “总酸”代表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对酿造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但酸度也不是越高越好。相关资料显示,食醋总酸项目值最高能达到6g/100mL。如果高于6g/100mL,很有可能是勾兑醋,购买时应谨慎。


  名单显示,4批次由甘肃省庆阳兴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兴新”陈醋、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旺津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旺津”熏醋、甘肃省兰州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丫”小米香醋、甘肃省礼县秦泉醋饮厂生产的“秦醯”秦思源陈醋因菌落总数超标被检出。


  据了解,菌落总数主要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名单还显示,2批次由甘肃甘肃礼县秦泉醋饮厂生产的“秦醯”秦思源酱油、陕西西安庄稼汉食品有限公司华胥分公司生产的“庄稼汉”红烧老抽王因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项目值被通报。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酿造酱油》(GB 18186-2000)规定氨基酸态氮的标准值≥ 0.40g/100mL。上述2批次不合格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实际检测值分别为:0.27g/100mL、0.08g/100mL,远远低于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值。


  氨基酸态氮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其含量多少是判定酱油好坏的特性指标。该指标越高,说明酱油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好。


  此外还有不等批次的不合格调味品被通报,分别为甘肃省西和县开源酿造厂生产的花生芝麻豆瓣酱、红油豆瓣苯甲酸超标、标签不合格被,生产的玉米香醋总酸不达标;甘肃省兰州东晟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烫山梨酸超标;甘肃省兰州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炸面酱专用酱标签不合格;甘肃省兰州天富酱腌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甜面酱标签不合格;甘肃省武山县瑞峰食品厂生产的红油豆瓣酱标签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对甘肃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99批次调味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共涉及13个省份9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覆盖甘肃省11个市州85家生产企业。


  对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被抽样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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