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升:从创造“古方”红糖的第一天开始,便以“为红糖正本清源“为己任

  • 更新时间:2017-01-04 0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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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食品代理网

王连升,希望工程二十年公益人物,中国红糖第一人,古方红糖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六代传人,现任黔西南古方红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获“希望工程20年杰出公益人物”称号。

作为黔西南古方红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古方红糖公司)的创始人,王连升在职业生涯中有两个时间点难以忘怀,一个是1998年6月8日,他从国营单位辞职,带着兴奋和激动,扎进北京市中关村的软件行业;另一个是2009年2月13日,他放弃了艰苦奋斗换回来的“IT 精英白领”光环,走进贵州深山的吊脚楼,来到他曾经发誓走出的农村,开始打造自己的红糖品牌“古方”。

弘扬传统文化塑造第一品牌

纵观王连升的职业生涯,我们不难发现,他是一个不甘平凡的人,废寝忘食地学习离开偏僻乡村外出求学,学业有成任职于家乡国营单位,不甘平庸只身赶赴北京打拼事业,遵从内心扎根农村创业。王连升的每一次“华丽转身”看似风轻云淡,但转身的背后却是历经数年的深思熟虑。s

据王连升介绍,对创业方向的评估,其实早在3年前便已经开始筹备。经过深思熟虑后,王连升将创业方向锁定在快速消费品领域,并将目光投向“烟酒糖茶”这一人们较为熟悉的消费品上时,他发现了一个价值洼地:在烟酒茶3个领域里,每一个都容纳了多家上市公司,一线品牌林立。而糖,人们能说出的品牌,少之又少,于是王连升抓住这一商机,进军糖产业。而在调研考察过程中,王连升又听到了一个让他感到震惊、兴奋的消息:市场上所销售的“红糖”,大多数并非具有上千年历史的真正红糖,而是学名为赤砂糖的一种现代工业化制糖产品。在了解了赤砂糖与红糖的巨大差异之后,王连升决心制作传统红糖,打造我国红糖领域的第一品牌,并与赤砂糖“分庭抗礼”。

“哪里有最传统的甘蔗品种?” “哪里有最正宗的传统红糖熬制方法?”王连升带着这两个疑问四处咨询、调研,终于在2009年从朋友处得到消息:贵州黔西南的深山里,由于交通闭塞与世隔绝,依然保存着古老的甘蔗品种,以及从明朝中期传承下来的制糖工艺。随后,王连升立即远赴贵州进行深入考察。在贵州大山深处,王连升被当地甘蔗品种荻蔗的优良品质以及古老的制糖工艺所折服,这更加坚定了他创业的决心。于是,拜访蔗农、购买设备、聘请制糖师傅,王连升的红糖创业项目正式启动。

据了解,创业伊始,王连升找到了与《本草纲目》所描述“凝结如石,破之如沙”几乎一样的红糖,并秉承明代《天工开物》中所描述的工艺熬制红糖。但是,完全遵循古法熬制出的红糖,出现了品质不稳定、容易发霉变质等问题。于是,王连升带着自己的创业团队不断在工艺和技术上进行革新、改良,终于开发出独有的“连环锅灶”。通过精密设计的连环锅灶加工处理,甘蔗体内的果糖、还原糖、葡萄糖、糖蜜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微量元素等得到自然结晶成块状,而且品质非常稳定。

据王连升介绍,为了方便现代女性更加科学、量化地食用红糖,他将熬制的红糖设计成6克小方块,并将红糖品牌命名为“古方”,取意“古色古香、方方正正”。

自此,“古方”红糖诞生。但是, 如何使得消费者接受“古方”红糖, 并将“古方”红糖与市场上所售赤砂糖相区分,成为摆在王连升面前的另一道难题。

据王连升介绍,目前市场上所售部分“红糖”并非正宗红糖,而是白糖经过提炼后的二级产物,2015年央视播出的3·15 晚会中也曾曝光赤砂糖并非红糖。为了给红糖正名并扩大“古方”红糖的影响力,同时也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古方红糖公司不遗余力地宣传红糖与赤砂糖的区别,在古方红糖公司的推动下,多家媒体相继追问“赤砂糖与红糖是否同宗”,并曝光两者关系。

在王连升与古方红糖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推动下,“古方”红糖相继在多家媒体崭露头角,并销量大增。 2010年,CCTV-7《农广天地》专题报道“古方”红糖;同年,湖南卫视《越淘越开心》推荐“古方”红糖;2013年,“古方”红糖在天猫、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均成为热销产品;2014 年,“古方”红糖生产工艺入选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 年,“古方”红糖获得摇篮网“消费者最佳口碑品牌”“红糖品类领导者”称号。

打击山寨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随着“古方”红糖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古方红糖公司发现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据王连升介绍,早在2014年古方红糖公司曾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所购买的“古方”红糖发霉变质。后经古方红糖公司调查发现,该消费者购买的为假冒“古方”红糖,系北京丰茂诚有限公司(下称丰茂诚公司)生产的涉嫌侵犯“古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于是古方红糖公司定诉诸法律,起诉丰茂诚公司,以遏制造假者对“古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古方红糖公司表示,其在红糖等商品上拥有“古方”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丰茂诚公司销售标注有与“古方” 商标相近似标识的红糖构成商标侵权。丰茂诚公司的侵权行为不仅给古方红糖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涉案侵权商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真正的“古方” 红糖品质不过关,严重损害了“古方” 品牌的名誉。

据此,古方红糖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丰茂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古方红糖”作为商品名称,停止相关商标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古方红糖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而丰茂诚公司辩称,“古方红糖” 为通用名称,其在涉案商品上使用该名称并未对古方红糖公司拥有的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犯。

据了解,古方红糖公司于2009年至2014年先后在第30类红糖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7件商标,其中第10161510号“古方”及第11317478 号“古方红”商标已被核准注册。

针对该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古方红糖公司在红糖等商品上拥有“古方”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丰茂诚公司已经构成对古方红糖公司拥有的相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据此判令其赔偿古方红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万元。

据王连升介绍,为了打击假冒伪劣红糖,同时也为了让消费者放心购买红糖,古方红糖公司不断完善售前售后服务,聘请了专业国家级营养师在线解答有关红糖购买及食用等问题。

然而,目前红糖在我国尚无国家标准,导致赤砂糖占用了红糖的名称,而红糖无名可用,所以其他商家抢夺大量与“古方”红糖相近似的字样注册为商标,纷纷冒用“古方”红糖的名义进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王连升表示,上述侵权行为,不仅给“古方”红糖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让消费者放心购物,王连升建议设立红糖国家标准,将赤砂糖、红糖、黑糖进行准确命名,避免传统红糖没有名字的尴尬局面。在销售渠道方面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应建立打假平台,让企业有更加便利维权的通路。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让假货无处藏身。

王连升表示,“古方”红糖从创业第一天开始,便以“为红糖正本清源“为己任,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培育了整个行业,不仅仅是为了塑造自己的品牌,同时也是为了使得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就像古方红糖公司的社会责任一样,正本清源,引领我国糖业走向产业升级之路。

在这里,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中国只有一个“古方红糖”,山寨货遍布市场诱导消费者,在购买古方红糖时,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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